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(以下简称“自考”)统一安排,2019年上半年自考课程免考工作即将开始。市考试院提示沈阳市自考考生如下:
一、网上申请
已在辽宁省自考网上服务平台注册的沈阳市考生,可于2月20日9时-2月25日17时期间,登陆网上服务平台(
http://zk.lnzsks.com/lnzk.wb)进入“免考申请”,选择专业及所要申请免考的课程,并且填写免考凭证(证明材料)信息,确认信息无误后,保存并提交。未在网上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(已有自考准考证号的),须在上述期间内登陆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后,再网上申请。
二、现场确认
考生完成网上申请免考后,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免考凭证原件及复印件(A4纸)于2月26日-3月4日(公休日除外)到报名所在区县(市)考试机构办理现场确认和材料审核。
三、网上支付
考生免考申请通过区县(市)考试机构现场审核后,要于2月26日9时-3月5日17时期间,登陆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缴费。
四、结果反馈
考生可于3月28日9时-4月12日17时期间,登陆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免考审核结果。
五、简要流程
六、考试机构联系方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