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答辩考生需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答辩,严禁考生找人代替答辩。
2、 答辩考生需要规范填写指导意见表格(毕业答辩任务书、指导教师意见、答辩委员会意见,和封皮装订一起),必须有指导教师手写签字(指导教师评语可以打字)。
3、 答辩考生或助学单位带队老师先到沈河校区教学二馆 103 室缴费办手续(答辩费 350 元),拿到答辩通知单后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。有带队老师要求统一办理。
4、 答辩考生按规定准备好论文的材料提交答辩委员会,需要挂图的要展示图纸。
5、 文科要求考生交回一份论文,工科考生要求图纸说明书等装档案袋里交回(档案袋外边要写明自己的助学单位、考号、姓名、自考专业)。
6、 参加答辩的考生或带队老师进入考场后,将自己的答辩空白成绩单 4份、装订好的指导意见表 1 份、答辩通知单和论文交给答辩老师,等待答辩老师安排答辩。
7、 答辩时间:上午 8 点 30 分到 12 点,8 点 30 分前到答辩教室集中;下午13 点到 16 点 30 分,13 点前到答辩教室集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