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0月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至17日举行。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赴考,沈阳市招考办温馨提示如下:
1.考生凭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、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(每科一交)、“辽事通健康码”绿码、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绿码、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电子版或纸质版。即从首场考试进入考场时间计算,倒推48小时。)、测量体温低于37.3℃,且通过人脸识别验证方可参加考试。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于每科考试入场时交监考员。
2.做好健康状况监测。考前14天起,考生需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进行健康状况监测,尽量避免去中、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,并按要求填写好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。
3.考生进入考点除进行人脸识别验证、进入考场身份核验外,须全程佩戴口罩。考试当天出现发烧、咳嗽、呼吸异常等症状的考生由卫生健康部门、疾控机构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决定是否能够参加考试。
4.考生需要掌握各考试科目所在考点的地理位置,查询乘车路线,避免因交通或其他原因影响考试。
5.考试当日,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。进入考点和考场时,应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。
6.考生需携带2B铅笔,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无封套橡皮等必须的考试用品外,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(有特殊规定的除外)。对某些专业课程需要携带计算器、测绘等工具的,考生可按《报考简章》规定办理。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)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、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。考生应尽量避免穿、戴有金属的衣服或饰品,须脱帽参加考试。须将非考试物品摆放在指定位置。
7.考生入场后,对号入座,将《准考证》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。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,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、准考证号、考生笔迹确认内容等,并将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在规定位置。凡答题卡漏填(涂)、错填(涂)、字迹不清的,影响评卷结果的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8.考生要在开考前认真检查试卷、答题卡,遇试卷、答题卡分发错误,或试题字迹不清、重印、漏印或缺印等问题,可举手询问;否则,由此延误考试时间,不予补偿;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。
9.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立即停笔,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、试卷、草稿纸后,根据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,不得拥挤,保持人员间距。
10.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,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,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沈阳市招考办
2021年10月14日